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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商务局发布紧急通知,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执行时间的调整如下:
一、背景
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动汽车消费的政策,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升级,厦门市商务局决定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。
二、调整内容
1. 补贴执行时间调整:原定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,现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。
2. 补贴范围:在补贴执行时间内,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购置新车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消费者,均可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:
(1)在补贴执行时间内,将本人名下符合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(以下简称“旧车”)置换或更新为新车;
(2)新车为非营运小客车,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。
3. 补贴标准:根据车型、排量和购置价格等因素,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补贴。具体补贴标准如下:
(1)小型、微型非营运客车:购置价格10万元(含)以下的,补贴3000元;购置价格10万元(不含)以上的,补贴5000元;
(2)中型非营运客车:购置价格10万元(含)以下的,补贴4000元;购置价格10万元(不含)以上的,补贴6000元;
(3)大型非营运客车:购置价格10万元(含)以下的,补贴5000元;购置价格10万元(不含举报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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