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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我所知的信息,厦门市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焰火及空飘物的管控通常会有以下规定:
### 管控区域划分
1. "禁放区域": - 高层住宅小区、密集居民区。 - 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院等场所周边。 - 消防重点单位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山林、公园、风景名胜区等。 - 交通枢纽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地铁站等交通设施周边。 - 河道、湖泊、水库等水域周边。
2. "限放区域": - 除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。
### 管控措施
1. "禁放时间": - 春节期间,通常从除夕夜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,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。
2. "空飘物管控": - 禁止放飞风筝、气球等空飘物。 - 空飘物如需放飞,需向相关部门申请,并遵守相关规定。
### 处罚标准
1. "个人违规": - 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焰火或放飞空飘物,可能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。 - 情节严重者,可能会被拘留。
2. "单位违规": - 单位组织或允许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焰火,可能会被处以罚款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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