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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大学教授提出的“养老金领取额度与子女数量挂钩,依据子女数量,养老金标准乘相应系数”的建议,在理论上探讨其合理性的角度,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:
"潜在的“合理性”或政策目标:"
1. "鼓励生育/缓解抚养压力:" 这是最直接的出发点。通过提高有更多子女家庭的养老金水平,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激励,鼓励人们生育,从而缓解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抚养压力,特别是对独生子女家庭或无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。 2. "体现家庭贡献:" 从某种角度看,子女在父母年老时提供了重要的(有时是主要的)照料和支持。虽然养老金主要基于个人缴费和贡献,但家庭内部的互助也是养老体系的一部分。这个建议试图将家庭层面的贡献(生育和抚养)与养老回报联系起来。 3. "区分不同家庭养老负担:" 有更多子女的家庭,理论上承担的养老赡养责任可能更分散,或者子女提供的非正式照料价值更高。这个建议试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这种差异。
"显著的“不合理性”或挑战:"
1. "与现行养老金制度原则冲突:" 中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其核心原则是“权利与义务对等”,即养老金待遇主要依据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、缴费基数、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。个人的养老贡献主要体现在缴费环节,而非家庭成员数量。将子女数量与养老金挂钩,会破坏这种基于个人贡献的公平性举报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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